股价涨4倍引大基金减持
大基金原来是长电科技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54%。2018年长电科技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14.89元,大基金再投26.02亿元,持股比例增至19%,成为长电科技第一大股东。大基金增持以后,长电科技股价持续下跌,股价被腰斩,大基金账面浮亏57%。可以说,大基金也是苦熬了1年时间才苦尽甘来的。去年开始借着芯片热,长电科技股价一路飙升,蓦然回首居然涨了4倍,大基金反而浮盈182%。能卖这么好的价钱干吗不卖呢?既然长电科技热起来了,大基金的使命也完成了,还有更多的集成电路项目需要大基金去扶持,所以大基金没有理由不卖长电科技。
二级市场把长电科技的股价炒到这么高,无非就是投机性使然,并非价值发现,否则长电科技怎么会在2018年跌到8.04元呢?当然,2018年长电科技是巨亏,但那个时候芯片题材已经热起来了,谁会真在意其亏损呢?当时主要的原因是长电科技并不是做芯片的,而是做芯片封装,市场炒作还没有轮到它。2019年终于轮到了它,而它的业绩也好了起来,扭亏为盈,因此火上浇油。但这是不是足以支撑其股价涨4倍呢?二级市场过热,是需要大基金减持来降降温的。
低买新股高卖老股可乎?
大基金现在减持,跟长电科技的基本面无关,就是觉得在这个价位上减持的时机很好。事实也确实如此,长电科技在减持消息公布后大跌了一天便企稳了,证明大基金选择减持的时机恰到好处,市场人气正旺,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最小。但大基金的减持也不是一点疑问也没有。大基金2018年参与非公开发行增持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要到2021年8月31日才解禁。那么这次大基金减持的股票应该是此前持有的存量股票。问题是大基金后面又参与非公开发行增持了股份,这两部分股票实际上是混在了一起,解禁期限是否应该重新计算?如果分开计算,这就存在高抛低吸做差价的空间。
事实上,这次长电科技又推出了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市场上就存在一个疑问,大基金可不可以在二级市场高价减持股票后,再低价参与非公开发行把股票再买回来呢?如果高价卖掉老股再低价买进新股不行,那么低价买进新股再高价卖掉老股为什么就可以呢?这不能不说是法规上存在的漏洞。如果新增持股票不影响存量股票的减持,那么大股东就可以借着增持股票大肆进行高抛低吸的短线交易了。因为名义上增持的股票归新增持的,减持的股票归存量的,井水不犯河水,但对大股东来说,这样的区分有什么意义?6个月的短线交易红线就形同虚设了。
减持规则应该再明确一些
规则是一回事,市场又是一回事。大基金的减持对市场来说是好事,有利于市场冷静下来。在多头亢奋时,是需要有空头来阻击一下的。反之亦然,在空头肆虐时,也需要多头进行反击。A股市场的问题就是多空力量相差悬殊,涨起来势如破竹,跌起来兵败如山倒,都是刹不住车。像贵州茅台,多少人都看走了眼,早就认为它差不多到头了,但它就是一直涨,没有空头来阻击它。涨到现在,没有人再敢看空了,只好说涨太多了。这次大基金减持2%的长电科技,减持后还持有17%的存量股票,多头就得掂量掂量自己了。
减持既赚钱,又给过热的炒作适当降温,一举两得,但规则还是应该再明确一些。大股东增持股票,解禁期限应该适用其持有的全部股票。如果是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的,其存量股票已解禁的,解禁期应该再延长半年;存量股票解禁期限大于半年的,从其原来的解禁期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把减持变成好事,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则,大家都按规则行事,赢在明处,输得服气,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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