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申请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困难

2020-09-08 14:40:26

失业补助,是在今年疫情期间,国务院结合我国当前的面临的就业形势,出台的一项惠民措施,目的是帮助失业人员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问题,特别解决那些已经失业,但是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困难问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社保法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必须同时达到三个条件,即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离职,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就业意愿等。由于门槛比较高,特别是那些缴纳了失业保险时间比较长,但是由于是自己离职辞职的人员,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导致在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困难。

失业保险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险范畴内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执行政策。与失业保险金政策不同的是,失业补助金,是一项临时的,阶段性的救助政策,适用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各地的政策规定不统一,比如新疆等地最高每月可以领取900元,深圳等地最高每月可领取800元,有的地方是每月可以领取600元,山东青岛是按照缴费年限的来计算的,比如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每月补助标准为40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至5=五年的,补助标准为每月20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一年及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补助标准为每月100元等。

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的领取,主要是指那些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人员,但是缴纳了失业保险、但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或是缴费年限虽然在一年以上,但是属于本人主动离职的人员,都可以办理。只要社保的缴纳不是由单位缴纳,而是由个人缴纳的不影响办理,如果还属于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则不属于办理的范围。

标签: 失业补助金每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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