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将充电设施纳入小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中,各市县住建、消防、工信、发改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大对充电设施监管力度,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落实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切实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
根据《通知》附件《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的具体要求,住宅小区个人用户在拥有所有权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自用桩”,以及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的“公用桩”,在建设管理上都要遵循准备材料、申请报装、现场勘查、建设施工、验收接电和运营维护流程。
《流程》要求住宅小区实行抄表到户的,自用桩用电报装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含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公用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住宅小区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用户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需求,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公用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
《流程》要求,自用桩安装前,由用户、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提供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责任、安全责任,以及后期运维运营责任等内容。公共桩安装前,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由充电桩安装企业、充电桩提供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责任、安全责任,以及后期运维运营责任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协调安装选址工作,协调业主划分出充电设施统一安装区域。按照确认后的供电方案,由申请方委托符合电力施工资质要求的充电桩安装企业开展工程建设,并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充电设施。
《流程》要求,充电桩所有权人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按照《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也可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桩运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桩运营企业负责后期运营和维护,按照本市县物价部门制定的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电动汽车企业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自用桩维护保养。
标签: 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