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国慕尼黑法院裁定,禁止美国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在德国广告中使用“完全有可能进行自动驾驶”等表述,以免误导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该指控由德国非营利机构反不正当竞争中心提出,称特斯拉在广告中将L2级别的辅助驾驶系统称为“自动驾驶”及可以在城市街道上自动驾驶是在误导消费者。该机构表示:“目前,德国还没有建立在市区进行自动驾驶的法律框架,车辆其他功能也没有像广告宣传的那样工作。”
这并非特斯拉第一次面临此类问题。德国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2016年曾要求特斯拉停止使用“自动驾驶”一词,理由如出一辙——该术语给用户带来了“错误预期”,以为可以将汽车完全交由自动驾驶系统控制。
这一案例反映出立法和监管对于规范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必要性。作为汽车制造业强国,德国在自动驾驶领域也不甘落后,通过立法先行,旨在为技术的后续发展铺平道路。2017年6月,德国通过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允许高度或全自动驾驶系统代替人类驾驶,给予其和驾驶人同等的法律地位,成为全球第一个将自动驾驶纳入生效道路交通法规的国家。2018年,德国进一步推出全球首套自动驾驶技术伦理道德标准,供汽车行业在创建自动驾驶系统时使用。日前,德国牵头起草的全球首部关于L3级自动驾驶的国际性法规通过。有报道称,德国正致力于制定规范L4级自动驾驶的广泛框架,有望在明年夏天出台,从而推动L4级自动驾驶技术商业化应用。
不过也有分析认为,德国在自动驾驶立法方面较为谨慎,设置了较高的约束条件,反而可能制约技术的发展。例如前述L3级自动驾驶法规规定,车辆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厂商须在汽车上强制安装“黑匣子”,驾驶员需保持随时介入状态等。此外,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也对车企使用自动驾驶相关数据设立了较高门槛,这也是当前车企升级自动驾驶技术的主要瓶颈之一。
在支持研发方面,早在2015年,德国就出台了《自动和联网驾驶战略》,对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资助,投入数十亿欧元改造网络基础设施,并支持在柏林、汉堡等地建立自动驾驶测试场所。在自动驾驶专利方面,博世、奥迪、宝马、大众等德国企业也位居世界前列。然而,面对全球激烈竞争,德国资深汽车专栏作家达尔曼表示,如果不加大研发投入,欧洲将继续在关键技术研发方面落后于人。
新冠肺炎疫情也给德国自动驾驶发展造成了冲击。不久前,宝马集团表示将暂停与戴姆勒集团合作开发下一代自动驾驶技术,这距双方签署长期合作协议还不到一年。宝马在公告中说,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两家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建立共享技术平台所需的费用,双方一致认为已不具备继续合作的条件。去年年底宣布投入测试的柏林自动驾驶路段,在铺设传感器并举行开通仪式后也再无更新消息。全德汽车俱乐部预计,真正完全无需驾驶员就可以实现“门到门服务”的自动驾驶汽车要到2040年才有可能大规模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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