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秋粮收购工作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2020-09-15 15:29:07
日前,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着力抓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对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抓好粮食收购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对标对表,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放松抓紧抓好,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导向完善机制,切实增强市场化理念,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及早协调落实收购资金、仓容和运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中储粮集团公司要切实履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精心组织好政策性收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强化产后服务,优化现场服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要严格履职尽责,加强对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收购良好秩序。要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收购形势,同时广泛宣传和解读收购政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表明,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着力强化产后服务,积极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减损增收;科学合理利用烘干设施,避免霉粮坏粮。要督促各收储库点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让售粮主体卖“明白粮”“放心粮”。要持续优化现场服务,对售粮量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经纪人等尽量采取预约收购方式,有条件的可开展预约检验;出售自产粮食的小农户可随到随卖,也可提前预约,尽量减少排队时间。根据售粮主体需要做到早开门、晚收秤,秋粮收购期间天气寒冷,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开设休息室,让售粮主体卖“舒心粮”。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要创新运用新兴技术手段,推广用好粮食购销手机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不断提高购销自助化、便捷化水平。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农户权益。针对今年以来农户自主储粮备需意愿增强的情况,要积极入户帮助和指导做好庭院储粮,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为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协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解决收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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