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物品追溯 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全部实现可追溯

2021-03-29 16:42:06

记者11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疫情防控,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上线运行之后,陕西省又上线运行了“进口非冷链物品追溯系统”,实现了对进口非冷链物品的追溯管理。

据介绍,陕西“非冷链系统”采用“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模式,将进口非冷链物品涉及的存储、生产、销售等环节纳入系统,覆盖监管者、从业者、消费者三方群体。

其中,“首岸”即从西安海关入口岸的进口非冷链物品,“首站”即从陕西省外采购运入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赋码”即通过在“非冷链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信息数据,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赋予电子追溯二维码,全面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防控系统。

据了解,陕西省要求进口非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尽快在“非冷链系统”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使用该系统如实上传进口非冷链物品相关追溯数据,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全部实现可追溯。

标签: 冷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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