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当事人正在违规设置大型可移动钢架棚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叫停,对当事人夏某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告知其占道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清除。经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夏某仍未进行整改,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规占道行为进行取缔,同时对夏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其到规定地方有序经营。
放开不放任,便民更为民!只有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地摊经济才能以新的面貌燃起“人间烟火”,才能升温而不“发烧”,达到真正的“生机勃勃”。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共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到指定的摊点位置规范经营,携手助力城市复工复产,让城市“活力”与文明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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