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又到电信诈骗高发的时间段了。这不,日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中国电信的2亿条客户信息被内部员工在网络上出售,累计获利金额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目前,这一贩卖信息团伙已全数落网。犯罪分子以人民币0.01元/条至0.2元/条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上出售,获利金额高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亿余条。
运营商监管不足应被追责
运营商掌握着大量公民重要信息,理应做好数据防护表率,制定严谨的保护策略,这次事件暴露出部分运营商对敏感数据管理缺失,对员工监管不力导致“内鬼”的出现。电信精准诈骗大都来源于准确的个人信息,而企业“内鬼”往往是敏感个人信息的兜售者,因为他们具有先天的便利性,以及极高的信任度。这件事给运营商敲响了警钟,对于不履行相关安全监管和源头防范义务的运营商应当追责。
运营商同时也是受害者
但另一方面,随着信息社会的便捷化,犯罪手段花样翻新,电信诈骗已是人神共愤,除了被骗老百姓的财产损失和家庭灾难,电信运营商更是受害者。如今的社会,电信业务渗透所有的方方面面,每秒钟数以亿计的信息交换,短信、通话、流量无时不在,运营商也没权力未经法律许可监听公民的通话,要想在其中将这些诈骗信息识别出来谈何容易,那些认为一招就可以解决电信诈骗的都是头脑简单的好同志。
面对电信诈骗猖獗,运营商一方面要想方设法的去打击,另一方面又要为所有的“合法”用户提供必须的服务,这就让运营商不得不陷入两难。不提供好的服务,就会有用户投诉,而诈骗分子的投诉可能更疯狂,监管部门却不会区分是谁的投诉,严重的服务投诉是运营商经营单位考核中吃不消的,但提供好的服务,甚至是被称为“明知是诈骗却提供服务”也让运营商很难受,这需要相关的立法与执法来解决。
在电信诈骗与运营商的技术对抗中,诈骗分子始终处于攻击地位,运营商只能见招拆招,即便如此,近些年运营商也开发了很多针对电信诈骗的技术手段,比如中国移动和支付宝芝麻信用合作进行惩戒,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察,还通过多种手段努力减少电信诈骗的泛滥,在湖北,中国移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配合国家“断卡”行动,累计协助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查询涉案号码开户信息10000多条,800多名手机卡失信人员受到联合惩戒;中国联通建立了基于大数据技术的诈骗和骚扰电话监控处置系统;中国电信建立了集团级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大数据模型。
必须向社会公害宣战
电信诈骗是社会公害,不仅需要运营商的努力,还需要法律法规上的完善,也需要公安、银行、基层社区甚至媒体、公众的密切合作,劲往一处使,才能真正让电信诈骗无所遁形。各级各部门必须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必须变被动防守为主动防范、变攻坚行动为全民行动,加快对电信网络诈骗形成合围之势,齐心协力灭掉网络电信诈骗“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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