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中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上月公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显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条目增加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降低了。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省(区、市),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以上。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重要依据——企业主营业务须在目录内。
如今,12省(区、市)鼓励类产业条目增加到535个,每个省(区、市)的鼓励产业条目数都有所增加。其中,约70%以上增加条目属于制造业范畴,集中体现在创新、绿色、开放、协调等方面。例如,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增加了5G、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条目,贵州、云南等地突出了对铝、煤炭、有色金属等传统能源资源行业调整优化结构,广西、云南等地增加了跨境贸易、国际物流等产业,陕西、四川等地增加了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产业条目。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分析,作为较早出台的区域性发展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20年来发挥了重大作用。期间,税收优惠力度日渐加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新版目录与西部地区发展阶段相适应,突出了产业梯度。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集聚。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已持续近20年。其中,2011年至2018年间,西部地区累计约有25万户(次)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约5025亿元人民币。
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首席执行官、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连续性和递增性,将为西部地区带来新动力。
鼓励类产业目录增加、调整条目的同时,中国还降低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主营业务占全部业务比重由70%降至60%。汤继强表示,这有助于增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竞争力,加快培育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接受采访时,李平还表示,西部地区潜力大,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有利于扩大内需,建议进一步丰富税收优惠形式。例如,对扎根西部大开发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形成政策组合拳,共同促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向更深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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