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政策减轻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影响

2021-04-21 16:43:04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减税降费和“六保、六稳”相关工作,天津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实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保民生促发展。为此,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在疫情期间,出台多项政策,减免中小企业和公建配套菜市场房租租金、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污水处理费及城市道路占用费,退付或抵扣各项学校收费,指导全市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退付工作,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共退付非税收入20.1万笔,共计1亿元,抵扣22.2万笔,共计1.05亿元,总计退付42.3万笔、2.06亿元;其中涉及教育收费40.7万笔,共计1.75亿元,其他非税收入1.6万笔,共计3100万元。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提高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非税收入退库工作规程的通知》,减少审核环节,缩短办事流程,压缩工作时限,将办理周期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以内,提高资金退付缴款人的办事效率。各区根据市级规程制定本区规程或参照执行。同时,为减少缴款人、执收单位、财政、人民银行间的人员接触,通过“非接触”退付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积极推进电子退付”的工作思路,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电子退付解决方案,助力疫情防控。

此外,天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提高思想站位,主动加强服务,为缴款人积极办理各项非税收入退付业务。疫情期间,市财政局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文件要求,多措并举,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市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污水处理费退付工作。

下一步,天津市财政局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时主动为应予退付的企业和个人办理退付业务,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加群众获得感。

标签: 收入政策

关闭
新闻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