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年初综合预算安排资金6.36亿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优化预算安排结构。市财政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零基预算管理,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以上,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压减20%以上,清理整合低效无效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资金支持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市财政通过加力争取上级资金、用足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四本预算”有机衔接等,强化资源统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提高土地收入支持比例。市财政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方式,逐年加大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资金比例,并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成本管理,将新增土地出让收入贡献向农业农村发展倾斜。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市财政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旗县区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增强县级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财政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乡村振兴。同时,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着力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市财政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项目库管理,有效提高涉农资金项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机制,强化涉农项目绩效评价和绩效结果应用力度,突出绩效导向作用,确保涉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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