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发布。《规划纲要》全文约12万字,共21章,其中在第三章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强省。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引领,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锻长板与补短板齐头并进,促进创新链条有机融合和全面贯通,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
《规划纲要》提出,对标全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提升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实验室和科研机构为核心的创新基础能力。
增强基础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到2025年,争取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0%。持续推进布局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重点推进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病原微生物与重大传染病、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材料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学等基础领域研究。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充分集聚国内外基础研究人才团队和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
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主要牵引,按照“学科集中、区域集聚”和“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便利的科技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确保设施仪器“应开放尽开放”,公共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
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着力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核心、以省实验室为中坚力量,以各级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为支撑的研究平台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并完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以“核心+基地+网络”方式带动全省实验室体系优化升级。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争取在前沿新材料、生命科学、纳米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立足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基础和需求,加快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
提升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与国家部委和院所的合作会商协调机制,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大型央企、跨国公司等在粤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发展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取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加快建设中科院明珠科学园,规划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人才向粤港澳大湾区集聚。推动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地方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联合港澳建设一批高端研究机构和创新平台,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在广东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或联合研究院,推动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规划纲要》提出,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技术变革方向,立足广东市场机制和产业基础优势,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
持续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中央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持续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加强研发布局,增强5G、超高清显示等领域产业技术优势。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推进广东“强芯”等行动,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装备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切实保障产业链安全。强化国家地方协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综合多学科、多主体、多层级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关联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卡脖子”问题成体系解决。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积极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聚焦未来通信高端器件、新型显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干细胞、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推动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在全省县域范围内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构建顺畅高效的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高水平建设支撑行业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更多企业和产业发展亟需的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落实并推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应用激励政策,推动国产技术和产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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