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4项举措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保护

2022-02-10 09:16:09

从2月8日召开的2022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对生态过载的河湖实施治理与修复,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退还河湖生态空间,建立健全河湖休养生息的长效机制,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复苏河湖水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开展重要河湖复苏行动。在去年汛后对河道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各市县将进一步排查确定断流河流、萎缩干枯河湖复苏名录,根据水源、自然、工程等条件,结合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复苏方案。依据水利部安排,重点推进白洋淀、衡水湖和滦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滹沱河、滏阳河、南运河等河湖复苏行动,通过强化上下游、左右岸综合保护治理和生态补水,打造“两湖八河”生态廊道。

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深入落实《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河湖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利用好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对河湖岸线空间实行有效监控,对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及时核查整改,重大问题省级挂牌督办。对2019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违建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逐级逐段落实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对新发生的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四个责任人”责任。大力推进治河采砂一体化,以砂石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联合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河道内村庄搬迁后续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新村建设和旧村拆除。

持续实施河湖生态补水。按照“能调尽调、能引尽引、能补尽补”的原则,统筹防洪、灌溉、补水,本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三水互补、一水多用,尽最大可能增加河湖生态补水量。先期安排滹沱河、滏阳河等32条河道以及白洋淀、衡水湖实施生态补水,根据水源条件,优化水量调度,相机增加补水河道。对北拒马河中支、清水河等24条河道实施清淤整治,为补水创造条件。新辟潴龙河向白洋淀生态补水通道,沿线各市县要抓紧开展河道清淤,汛前全部完工。

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全面完成年度2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打造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落实竞争立项、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水土保持国家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密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实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对市县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省河湖长制考核。(记者 赵红梅 通讯员 任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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