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发布 推动产地型龙头市场和销地型批发市场提升发展

2021-04-08 10:03:2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浙江发布多个消费提示,为消费者及时规避消费陷阱提供参考。3·15当天,《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发布、“浙食链”正式上线等一系列活动启动。

3·15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等形式,发布消费维权系列短视频,开展消费维权案例剖析访谈等系列活动。3月14日至16日,消费者可以通过浙江省消保委网络咨询热线,就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和投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全力做好活动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咨询跟踪处置,完成消费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和系列活动总结并及时公布,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浙江将继续深化放心消费工作理念,以“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为总揽,加快“阳光工厂”“阳光厨房”建设;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坚决防止放心消费单位数据失实、无理由退货定位失真、日常监管失察、“阳光厨房”不“阳光”等问题发生;大力推进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启动“十百千亿市场梯次培育计划”,推动大型综合性市场、产地型龙头市场和销地型批发市场等提升发展。

标签: 消费提示

关闭
新闻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