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2021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在山东青岛举行。当天,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三方联合签署了“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碳减排量转让协议,这标志着中国首个“蓝碳”项目交易正式完成。
“蓝碳”的概念来自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蓝碳: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评估报告》,指那些固定在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碳。作为地球上最大的碳库,海洋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每年可清除30%以上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保护蓝碳生态系统、发展蓝碳事业对于海洋生态保护、提高我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意义重大。
据悉,“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是我国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VerifiedCarbonStandard,VCS)和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标准(Climate,Community&BiodiversityStandards,CCB)的红树林碳汇项目。该项目是在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的支持下,由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组织并与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作开发完成的。项目将保护区范围内2015—2019年期间种植的380公顷红树林按照VCS和CCB标准进行开发,预计在2015年—2055年间产生16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购买了该项目签发的首笔5880吨二氧化碳减排量,用于中和机构开展各项环保活动的碳排放。
该项目是国内首个通过蓝碳碳汇项目实现机构碳中和的项目,交易所得将全部用于维持项目区的生态修复效果,同时也使周边社区受益。项目通过市场机制开展蓝碳碳汇交易,推动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发挥它们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为实现蓝碳生态价值做出了积极尝试。交易也对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动海洋碳汇经济发展、实现碳中和等具有示范意义。
此外,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等32家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还共同发布了《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倡议》,提出加强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提升海岸带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支持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可持续利用的政策、管理和资金激励机制的发展与实施;推进蓝碳碳汇项目的开发,充分实现蓝碳生态系统价值,建立利用碳交易收益维持生态保护修复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蓝碳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以及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实施基于蓝碳生态系统的气候变化解决方案。共同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蓝碳生态系统的研究、保护与修复,积极推动蓝碳交易等多种形式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我国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