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滦南县公安局7日通报,5日,一居民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发布煽动信息,造成大量人员到某商超集中抢购,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企业正常经营,对疫情防控也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影响了社会稳定,警方对其作出行拘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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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滦南县公安局7日通报,5日,一居民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发布煽动信息,造成大量人员到某商超集中抢购,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企业正常经营,对疫情防控也造成较大风险隐患,影响了社会稳定,警方对其作出行拘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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